用戶:Akarin/AI與資產階級法權
嗶哩嗶哩刷到演員、聲優起訴AI侵權的案件,「他人未經授權克隆其專屬樣貌、音色,用於各類AI生成內容的商用場景」。
這看似是一個全新的技術時代問題,實則戳中了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一個貫穿百年的核心命題——資產階級法權。
一、資產階級法權的核心:被合法化的「天然特權」
資產階級法權,是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在上層建築領域的集中反映。它以維護生產資料私有制為核心,表面上宣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看似賦予所有人同等的權利與地位,實則是用形式上的平等,掩蓋和固化實質上的不平等——在生產資料佔有懸殊、經濟地位完全不對等的前提下,所謂的平等權利,最終只會成為維護統治、鞏固階級分化的工具。
「一個人在體力或智力上勝過另一個人,因此在同一時間內提供較多的勞動,或者能夠勞動較長的時間;而勞動,為了要按尺度來計量,就必須按時間或強度來確定,不然它就不成其為尺度了。這種平等的權利,對不同等的勞動來說是不平等的權利。它不承認任何階級差別,因為每個人都像其他人一樣只是勞動者;但是它默認,勞動者不同等的個人天賦,因而也就默認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權。所以就它的內容來講,它像一切權利一樣是一種不平等的權利。」——《哥達綱領批判》
這段論述,恰恰是當下肖像權、聲音權、著作權體系最精準的註腳。資產階級法權的本質,就是用「同一把尺子」去衡量先天就存在差異的個體,將人的天賦、能力、體力、智力上的先天區別,以法律的形式包裝成合法的「天然特權」,再通過私有產權制度,將這種特權轉化為可壟斷、可變現、可繼承的財產權利。
無論是工業時代的薪酬等級差異,還是數字時代的聲音、肖像、著作權壟斷,本質上都是將個體的先天差異與後天能力,固化為受法律保護的排他性特權,最終形成少數人佔據更多社會資源的不平等格局。我們當下所熟知的著作權、肖像權、版權權益體系,正是資產階級法權在文化生產領域的典型延伸——它將人的嗓音、容貌、創作天賦這些先天與後天結合的個人特質,定義為神聖不可侵犯的私有財產,賦予其壟斷性的商業收益權,本質上就是對馬克思所說的「天然特權」的合法化。
二、著作權(版權)體系的核心原罪:被合法化的壟斷利得
著作權體系最根本的矛盾,從來不是「保護勞動還是鼓勵創新」,而是它從根源上把馬克思終其一生批判的「壟斷利得」,包裝成了受法律保護的神聖權利。這正是當下所謂AI侵權背後的核心問題,也是我所有思考與困惑的中心。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對地租的批判精準道破了「利得」的本質:資本主義地租,是土地所有者憑藉對土地的私有權壟斷,從租地農場主手中無償佔有的、超過平均利潤的超額剩餘價值。地主不需要親自耕種土地,不需要付出任何持續的勞動,只需要憑藉對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就能年年向勞動者收取租金,這種收益與勞動完全無關,只和壟斷綁定。
土地所有者收取地租,版權所有者收取授權費。二者本質一致,都是脫離勞動、僅憑所有權壟斷而攫取的超額剩餘價值,是資本主義非勞動利得在當代最純粹、最隱蔽的形式。
2.1勞動所得與壟斷利得的徹底割裂
著作權最迷惑人的地方,就在於它把「勞動報酬」和「壟斷利得」牢牢綁定,讓人們誤以為捍衛著作權就是捍衛勞動者的權益。但馬克思主義的核心區分正在於此:勞動者通過一次性勞動,獲得與其勞動價值對等的報酬,是合理的勞動所得;而憑藉產權壟斷,在勞動結束後持續獲得的、與後續勞動無關的收益,就是非勞動的壟斷利得。
這一點在各類文化產品中體現得淋漓盡致。鄒兆龍多次公開提及:他基於《黑客帝國》的參演,現在每年拿到的分紅,比當年拍電影的片酬還多;只要電影還有人看、還有播放與發行,這筆收益就一直存在,甚至子孫也能繼承。這筆收益的本質,就是靠版權壟斷與永久授權,獲得的和勞動無關的持續利得。
「當年拍電影的片酬」,是對等的勞動所得,是馬克思從未否定的勞動者權益。但版權體系賦予他的,是未來長達數十年的永久壟斷權。這部分後續持續的收益,和他已經付出的勞動沒有任何新增的對應關係,只和他對這個「產權」的壟斷有關,這和地主年年向租地農民收地租,沒有任何本質區別。更諷刺的是,著作權的保護期甚至延伸到了創作者死後數十年,這種「死後依然能持續生息獲利」的權利,更是徹底脫離了勞動的範疇,變成了純粹的私有產權無限擴張的產物。
2.2利得的無限增殖性,徹底脫離了勞動價值的約束
馬克思批判資本利得的核心,就在於它的無限增殖性——它不受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約束,能脫離勞動本身實現自我循環、自我膨脹。而著作權的利得,恰恰完美具備了這個特徵。
在工業時代,一件商品的價值受限於生產它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複製和生產的邊際成本永遠不可能為零;但在數字時代,一段配音、一個音色、一部作品,可以被無限次複製、無限次授權、無限次傳播,邊際成本直接歸零。這意味着,著作權人僅憑一次勞動,就能獲得理論上無限的收益,而不需要為此付出任何額外的勞動。這種收益,已經完全脫離了「勞動決定價值」的基本範疇,變成了純粹憑藉壟斷權獲得的超額利得。
我們當下看到的所謂「版權經濟」,本質上就是這種利得的無限增殖遊戲:頭部的配音演員、歌手、創作者,僅憑早年的一部作品、一個標誌性的音色,就能在幾十年裏持續獲得源源不斷的版權分成,而這些收益,和他們當下的勞動沒有任何關係。所以時至今日,這套體系已不再激勵勞動、鼓勵創作,而是在激勵對產權的壟斷。
2.3資本對著作權利得的攫取,淪為剩餘價值剝削的核心工具
馬克思反覆強調,資本主義私有制的核心惡果,就是生產資料的壟斷者會無償佔有勞動者創造的剩餘價值。而當下的著作權體系,已經徹底淪為了資本攫取剩餘價值的核心工具。
著作權,或者說版權,最核心的屬性就是我們前文所說的「可壟斷、可變現、可繼承」。幾十年前,或許還存有作家靠一部作品暴富的所謂文學神話,而在當下的文化工業化時代,絕大多數的「著作權」,最終並不掌握在創作者手裏,而是掌握在資本手中。雖然過程千差萬別,但這一切都是嚴格合法的:絕大多數創作者在入行之初,就被迫在格式合同里把著作權讓渡給經紀公司、平台、出品方,最終的壟斷收益大頭,永遠落在資本手中,創作者能拿到的,不過是一次性的勞動報酬和極少量的分成。資本正憑藉這樣的壟斷,源源不斷地攫取後續所有的利得。可能很多人認為法律更應該保護創作者的利益,但我卻認為,更應該擊碎的,正是這套看似保護創作者、實則服務於資本壟斷的版權體系。
2.4級差利得,加固了資產階級法權的牢籠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系統批判了級差地租的存在:優等地的地主,憑藉土地的先天自然優勢,能拿到比劣等地地主更多的超額利潤,這種級差收益會不斷固化先天優勢,形成無法逆轉的馬太效應。而著作權體系,恰恰把這種農業時代的級差利得,在數字世界徹底合法化、無限放大了。
天生擁有好嗓音、高顏值、高創作天賦、高價值社會關係的人,憑藉著作權體系的壟斷保護,能拿到遠遠超出其勞動價值的級差利得;而沒有這種先天優勢的普通人,連進入這套體系、獲得基本收益的資格都沒有。這套體系不是在彌補先天的不平等,而是在用法律的形式,把先天差異帶來的優勢徹底固化,變成可以世代傳承的私有財產,最終把所有人都困在資產階級法權的牢籠里。
三、侵權之爭的兩面性:被塑造的公平與無法迴避的矛盾
回到演員、聲優的維權訴訟本身,絕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都是「維權有理」——別人靠多年打磨的技藝和天生的嗓音吃飯,未經允許就拿去商用賺錢,和偷東西沒有區別。這種樸素的公平感,既合情合理,又有着深刻的社會根源。
我們這一代人,成長於市場經濟體系逐步完善、知識產權保護不斷強化的社會環境中。從接受教育開始,我們就被反覆灌輸「勞動有報酬、創作有版權」的觀念:寫作文不能抄襲,畫畫不能盜用,唱歌要付版權費,使用他人作品要獲得授權。這套規則已經內化為我們對「公平」的基本認知,成為我們判斷是非的底層標準。
從這個角度來說,配音演員的維權訴求,完全符合當下社會的運行規則與絕大多數人的公平直覺。他們的表演、配音,是投入了大量時間、精力打磨的勞動成果,是其謀生的核心依靠。在現有規則體系下,未經授權的商用行為,就是對其勞動成果的侵佔,維權是對自身合法權益的正當維護。我們認同這種訴求,只是作為社會的一份子,適應並認同了自己所處時代的基本規則。
但更值得我們審視的是:這場維權浪潮里,絕大多數發聲的普通創作者、聲優、演員,他們手中的著作權,大多早已在入行時的格式合同里,讓渡給了經紀公司、平台、出品方。維權勝訴帶來的壟斷收益,大頭永遠歸屬於資本,而創作者本人,不過是資本維護自身壟斷權的、最有輿論正當性的「工具人」。
我們之所以本能地站在維權者一邊,本質上是我們被這套體系規訓成了「潛在的小私有者」——我們默認每個人都該把自己的勞動能力、天賦特質,包裝成可以壟斷、變現的私有財產,哪怕這套規則最終只會讓掌握更多生產資料的資本,獲得更大的優勢。這種樸素的公平感,恰恰是資產階級法權最成功的意識形態馴化:它讓每個被統治的勞動者,都主動維護起這套本質上服務於統治階級的規則。
當我們跳出這套既定規則,重新審視時,就會發現其無法迴避的內在矛盾:這套我們習以為常的「公平規則」,本身就是資產階級法權的產物,它從根源上就帶着不平等的基因。我們認同「聲音是個人私有財產」,本質上就是認同了「先天天賦可以被私有化、壟斷化」的邏輯;我們支持「天賦帶來的商業收益歸個人所有」,本質上就是默認了「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權」的合法性。
這正是我內心矛盾的根源:我站在現實的規則里,認同維權者的樸素公平;但站在歷史發展的邏輯里,又看穿了這套規則本身的不平等與局限性。
而AI技術,正在瓦解這種級差利得的壟斷基礎——AI極大地降低了創作門檻,可以自由生成內容,讓原本稀缺的、可以壟斷的「虛擬產權」變得不再稀缺,直接摧毀了「數字地租」賴以存在的稀缺性前提。而資本和既得利益者拼命推動的版權維權、瘋狂揮舞的法律大棒,本質上不是在保護創作者的勞動,而是在保護自己的壟斷利得,保護自己不勞而獲收取數字地租的權利。
四、我們怎麼辦,只有天知道
即便前面說了這麼多,我們真的只要擁抱AI,或是在法律上徹底廢除著作權、肖像權、版權這套體系,就能獲得解放嗎?
很遺憾,並不能。
就算真的擊碎現有知識產權體系,那也不過是資本內部的利益重新分配,是資產階級法權的自我改良,而非底層勞動者的解放。因為版權從來不是不平等的根源,只是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在上層建築的延伸。只要生產資料私有制的根基沒有動搖,只要「憑藉壟斷權攫取非勞動收益」的規則依然合法,就算我們徹底砸碎了舊的版權壟斷,新的壟斷形式也會立刻生根發芽——而AI,正在以遠超以往任何技術的速度,完成這場新的壟斷積累。
目前的現實已經很清楚:即便對AI不加任何限制,最終也只會孕育出新的級差地租——甚至可以說,新的地租結構已經在形成。
因為AI天然具有極強的規模收益遞增效應,它所孕育的新級差地租,比土地壟斷更徹底、更無解:
模型越好,用的人越多;用的人越多,投餵的數據越豐富,模型的性能就會進一步疊代優化,優勢持續擴大。這是一種自我強化、閉環循環的壟斷,比土地壟斷更加離奇。
土地的總量是有限的,肥力的提升也有天花板,而AI的「數字土地」近乎無限,還能越用越肥。這正是馬克思地租理論在數字時代的完美復刻:
AI的級差地租Ⅰ:頭部閉源大模型天生的性能優勢,如同優等地的天然肥力與黃金區位,先天就具備攫取超額利潤的能力;
AI的級差地租Ⅱ:每一個用戶的每一次提問、每一次反饋、每一次生成內容,都是在給這塊數字土地「追加投資、改良土壤」,但這部分增量帶來的超額收益,與使用者完全無關,全部歸屬於壟斷模型、算力與數據的「數字地主」。
於是,級差地租在AI世界裏,只會以指數級的速度瘋狂增長。
於是總有人會暢想:會不會有一天,超級AI的成本降到極低,世界上每個人都能擁有一個完全屬於自己、不受任何資本控制的強智能?到了那個時候,人類是不是就能真正獲得解放?
對此,我只想說:我們怎麼辦,只有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