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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节选自《[[我的世界]]》([[西尾维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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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
   
 “叙述性诡计可说是推理小说的最后堡垒,说它是难以攻破的铜墙铁壁也不为过——除了叙述性诡计之外,再也没有什么能够令作者感到更为舒适,更为开心,更为愉悦。除此之外不可比拟。除此之外不复存在。我在说到谜题的时候,大部分时候都将它和推理小说看作是一个意思,因此无论文字如何转换——无论怎样强调它是谜题,它是谜题,它是谜题,对我来说它与推理小说根本就是同样的东西。然而我在这里想要擅自地提出一个独特而有趣的说法、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在谜题这一大的范围内,叙述性诡计只存在于推理小说之中。说到谜题,我首先就会想到推理小说。然而我原本就是一个濒临灭绝的根本主义者,拿我来做例子也许有失妥当。一说到谜题,它所包含的分类还是很广泛的吧。有人会首先想到电视剧,也有人会首先联想到周刊少年漫画。也有人会想到动画或者是电影。虽然我不觉得会有人首先想到广播剧,然而这也不代表想到了会是什么坏事。然而,不管谜题涵盖了多少类别,无论谜这一元素与何种媒体进行了怎样的结合,不论其他的媒体从中夺取了多少份额,单单只有叙述性诡计,仅存在于推理小说之中。其余的媒体就算想要尝试也一定会失败——当然成功的案例也是有的,只是总会带着点违和的感觉吧。包含着叙述性诡计的推理小说也经常被说成映像化不可能——那是当然的。这并不是什么夸张的说法。叙述性诡计,不可复制。这是相当严肃的法则。正因无法图像化,叙述性诡计才得以成立。叙述的诡计,语言的诡计。密室诡计,不在场证明诡计,推理小说界从不乏各种精妙的诡计,然而只有叙述性诡计被限定在推理小说之中。另外,正因拥有着叙述性诡计这一必杀武器,推理小说才能在如今这个脱离印刷品的电子时代占据一席之地,保有一定的权威。让我来打个比方吧,如果以映像为载体讲述叙述性诡计,那会变的怎么样呢?来试着想象一下吧。有人曾说过,对于我们这样承担着未来的孩子来说,最重要的并非腕力和智力,而是想象力。什么?你说谁都没说过这样的话?那这可真是一个令人悲哀的时代啊。嗯——就决定让一个人来扮演两个角色吧。演员同时出演兄弟两人的角色。那么无须解释,观众自然会将这两人当做是双胞胎吧。然而最后交代事情真相的时候,其实两人并非是双胞胎——之类的。嗯,虽然只是想随便造个例子,这意外的,好像可以成立啊。糟糕,论点错乱了。我明明是想证明叙述性诡计没法被映像化的——不过果然——无法否认其中还是有勉强的地方。如果将同样的例子放在小说里一定会更有趣吧。每个人的爱好不同,我并没打算踏入这暧昧的领域。然而假如真的用了刚才我所说的例子,“不对啊,如果不是双胞胎根本就不会长得这么像啊”,最后一定会被这么吐槽的吧。在文章里的话就能简单地蒙混过关了——经常有人说百闻不如一见这句话呢,正是如此。在这个场合应该说成是白读不如一视听,虽然这里还有必要重新斟酌一下语句——嘛,让我们干脆地回到之前的话题吧。叙述性诡计是推理小说所独特,独有的。直接将这一规则视为前提如何呢。然而不仅局限于推理小说,你不觉得但凡是小说,其中多多少少都包含着一些叙述性诡计吗?这么一说,与其说叙述性诡计所持有的特征是诡计,不如说它是一种修辞吧。简单地打个比方,假设这里有一册不包含任何叙述性诡计的推理小说,并且限定作者要尽可能地不去使用任何叙述性诡计,那么某个登场人物的介绍不得不变成——“他的姓名是某某某,嘛他就是之后那起案件的犯人,不过现在还没有人知道”。当然这是极限中的极限,说是公平,不如说根本就是笨蛋一般的正直。嘛虽说这个例子有些偏离目的,总的来说还未脱离本质。毕竟是小说,完全与修辞无缘是不可能的——在登场人物的介绍页上就被标注了上“犯人”的犯人不会存在的吧?脱离推理小说来说说恋爱小说吧。“在此之后争吵不断的男女主角最后悔在一起的,所以请放心阅读吧”,如果在小说的第一行就写上这么一句话,谁还会有兴趣读下去?虽然这种设定也许会成为一种卖点也说不定。不管怎么说,阅读的心境总归是变了。“这家伙虽然以敌人的身份登场,但是最后他会变成一个好人的”之类的,写明了就没意思了吧。为了小说演绎的效果,叙述性诡计是必要的。说到这儿我还想说,就像是企业合并一般,任何小说几乎都带有推理小说的元素——啊,也许你不知道,在推理小说界曾经有着这样的风潮。怎么说呢,就是可以将畅销小说全部当做推理小说来看待的草率时代呢——如此这般展开话题大概会变得难以收拾吧,这与我想说的话题也有些偏离,在此就不深入了,然而所有的小说都包含着诡计,叙述性诡计这一事实,实在是非常的有趣。起码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这实在是非常刺激的事实。你问我为什么这么说?那是因为由此,作者与读者的对立构造变得更加明确了。对立构造——或者说对决构造。判断作者与读者究竟孰强孰弱的风潮曾经存在,而现在也保有其当时的命脉。这也就是指所谓的本格推理小说。并非由作者来取悦读者,而是由作者来欺骗读者。读者这一边也并非是为了消遣,而是为了看穿作者的圈套来阅读小说。为了不被作者所欺骗,全神贯注地阅读小说。事实上我也认为这才是阅读推理小说的正确方法哦。“开心地被作者欺骗也没什么不好的吧?”,“比起这种乖僻的阅读方法,什么都不想地去阅读,最后老老实实地大吃一惊不是也挺好的”。中学的时候我也曾收到过不少这般不冷不热的忠告,然而我对此快要流泪一般地敬谢不敏。虽然他们也许是出于好心而亲切地告诉我那些,然而我实在不知道他们说的都是些什么。他们明明什么都不明白。“这个诡计被我看穿啦”,“居然想用这种廉价的圈套来骗人,简直笑死我了”,“写出这种烂作的人居然能被称作是推理作家,这本身才是最大的谜题吧!”每当痛骂着那些拙劣的诡计时,我那跃动的心,他们那些人永远不会明白。看穿那些推理小说的诡计后,从我口中脱出的台词可谓是宣告着对战的胜利。如果我说,“这个谜题所包含的诡计还算简单吧”,那便是一场精彩对决之后我给予对手的赞美言辞。相反,如若我说,“在最后的解密环节之前完全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那绝对不是赞美,而是否定它的说法。如果有好好地铺就伏线,谜题本应被顺利解开的。然而看完了这则诡计却没办法看穿它,只能说明作品本身就很拙劣。这可是我的心里话哦。再重复一遍,作者与读者真刀真枪的对决,作者与读者智慧的比拼——这才是阅读推理小说的正确方法。话虽如此,然而真正优秀的作者也会高高兴兴地输给读者。更加优秀的作者则偶尔会故意安排容易被看穿的诡计来取悦读者。嘛,如此成熟的推理作家实在是很少见了。再稍微展开一下话题,也有读者在阅读推理小说时会从最后开始读,这你可知道吗?会做出这种可怕事情的人毫无疑问是存在着的,然而作为取乐的途径,这种阅读方法确实没错。虽然对作者来说这也许是一种出其不意的阅读方法,然而知晓结论再来看推理小说也别有一番味道。我个人也有重复去看过同一本推理小说——作者究竟是如何欺骗读者的,思考这一问题的过程绝非是徒劳的。相反甚至很有趣——虽然我并不想说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人们的互相欺骗,但我对那种欺骗的系统确实很感兴趣。那么,可以说是那欺骗系统象征的推理小说的物语,叙述性诡计在其中,具有着最强的倾向性。嗯?你像是摆着一张正期待着我差不多可以结束话题了的脸呢,不过我可不会就此结束哦。相反现在,才刚进入主题。那么接下来,嘛,虽然很难用语言来表达,虽然我不断重复强调这是真刀真枪的对决,说到这个份上了再一口气推翻它实在是让人心痛,然而老实说推理小说说到底,也只不过是纸面上的东西而已。虽然说不上是虚假比赛,总会让人有一种还未比试就已定下胜负的感觉——既然说是比试,那就必须手持木刀相向对决。嘛,也许说是游戏更加接近其本质吧。只是如果将叙述性诡计特殊化来考虑,那么就又变得不一样了——也说不定。如果说普通的推理小说是间接的欺骗,那么使用了叙述性诡计的推理小说则是直接的欺骗——并非是由犯人来欺骗警察或侦探,而是首先由作者来欺骗读者,这方面的倾向性更强一些。虽然坦白来说,我并不觉得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然而对一般人来说,其间还是有差别的。叙述性诡计与其他诡计之间有着明确的界限。当然,犯人设下陷阱去欺骗读者,这一行为本身在构造上就是不成立的。无法成立。那种超越了次元的——并且超越了一般顺逆关系的诡计,并不存在成立的意义。对我来说便更是如此。嘛,之后也会有机会提到超次元诡计这一话题,在这儿我也不准备多说。在普通的推理小说中,犯人是不可能意识着读者的视线来采取行动的。如果他能意识到读者,那么就像刚才所说的,他也必定能意识到警察,意识到侦探,甚至意识到整个世间。正因为他无法意识到读者的存在,读者才能从他的骗术中得到恩惠,或者说跟着占了点光。宗旨,直到读完全文为止,读者从未脱离读者这一身份——然而叙述性诡计则并非如此。叙述性诡计并非是犯人可以参与其中的诡计。如果硬将名为叙述性诡计之罪冠到小说中犯人的头上,那这无疑是一桩冤罪,让犯人本人无法忍受的冤罪。这里我必须阐明一件事——我必须给叙述性诡计做一个简单的定义。来说一说最常见的叙述性诡计吧,对了,就是例如将一个男性角色像女性角色一样来描写。将他的名字设定为“薰”,说他是“曲线纤细”,“拥有着女性独有的声线”之类的,然而到故事的最后,他其实并非女性而是男性,因此犯罪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像这样揭开真相,读者也会一起感到震惊。如果将他设定为一个一直穿着女装的男性,或者说他是为了犯罪而伪装自己的性别,那么情况就又有所改变了。在这种情况下,是作为犯人的他自发地去欺骗周围的人,作者只是忠实地将其描写出来了而已,因此不能算作是叙述性诡计。并非是叙述性诡计,而是在犯人的思想中存在着诡计。然而叙述性诡计并非如此,他周围的人们都把他当做是一个普通男性来认识,他本人也并未持有任何想去伪装性别的意志,只是作者将他当作女性去描写,而你也将他当做是女性去认识,这才是所谓的叙述性诡计。虽然是有些纠结于细节的吹毛求疵的定义,如果能正确地认识到叙述性诡计也好,否则话题就没办法继续下去了——你也想要把话题继续下去的吧?当然,我说所有的小说都是叙述性诡计也是因为包含着这一层意思。作者在欺骗读者这种说法放在推理小说的世界还好,将一般不太能听到的东西演绎出来,以此打动读者,理所应当被铺设的诡计,理所应当被铺设的修辞。就是这么一回事哦。叙述性诡计不仅是一种修辞,并且小说也不仅是单纯的铅字与文章,在此之上,所有的小说都被设下了叙述性诡计,这也是理所应当的。为了不让接下去的话题变得更加复杂,在这里我也想精确地做一个区分呢。嘛这也许也只是一种没什么特殊意义的行为,没什么特殊意义的动作罢了。事实上我认为,作为仅限于在推理小说中才能使用的诡计——叙述性诡计拥有着很难运用的地方。如果作者不在某种程度上加以自制,加以自重,那么小说会变成什么样就不知道了。虽然也不是说一定会变得不好,但你不觉得作为作者还是有那么一点谦虚心会比较好吗?虽然混入了一点私情,我个人就不太喜欢在作中作中设置叙述性诡计的模式呢。也许你会怀疑真的有这样的作品吗,意外来说确实存在哦。并且已经有五十年的历史了。从它所持有的广义来说,说不定在百年以前就已经存在了。然而明明是叙述性诡计却根本没有面向读者来讲述,因此我才说不喜欢这种类型,或者说不擅长对付这种类型。嘛这归根结底也只是喜好问题,没法勉强你认同我啊。虽然是很想这样勉强的!非常想!那么接下来总算要告别前言进入正题了……是啊?现在开始才进入主题哦?刚才所讲的,全部只是为了调整一下起跑线而已。热一下身而已。不要这么愣着看我嘛,好像嫌我话很多一样。所以我才说新手很麻烦嘛。明明关于叙述性诡计最重要的部分,肝心的部分我还完全没触及到呢——也就是说,我还完全没有讲到,为什么要说叙述性诡计是推理小说最后的堡垒这个话题呢。等说明完其中缘由之后,还得说一下它为什么不会过时的理由吧?久等了呢。我也并不是想装腔作势,就爽快地一次说完吧。那是因为叙述性诡计,它的应用范围实在是不同寻常的,令人可怕的广泛。并且也不存在一旦使用过一次就不能再使用第二次的诡计。与密室诡计或者不在场证明诡计的区别也就在这儿——状况啊,登场人物啊,只要稍加摆弄这些通常设定,叙述性诡计就能够无限次地使用。当然,作者的创意水准在其中也是不可欠缺的——这岂止是便利,甚至可以说是完美的机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几乎与万能药相似的叙述性诡计,不可能无法成为永远的堡垒啊。推理小说在整个谜题的范畴内仿佛是原点一般的有着专横的权力,或者说它勉强能够一直保持命脉的缘由,正是因为它所拥有的这独特性吧。份额也好,权威也好,在其之前的问题。虽然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没有办法构成证据,然而事实上只要去书店的推理小说区转转,可以被称作是现代名作的作品,无论国内外,基本上都包含着叙述性诡计哦——物理性诡计到了现在已经可以说是少数派了。嘛,毕竟需要加上画面才能理解的诡计,更适合电视或者漫画吧。在一篇说明性的文章里多加说明,反而显得文章除了说明什么都没有了——硬要在说明文里使用诡计也不太可行吧。在看完一部优秀推理小说的解决篇后,我通常会用“仿佛世界反转一般”这样的语句来表达自己的感想,那么最有效率,或者说拥有最高确率能使读者感受到世界反转的,就是叙述性诡计了吧。不对不对,根据情况不同,也许甚至能给予读者世界崩坏的读后感。正因如此,我对作为推理小说最后堡垒的叙述性诡计,深深地迷恋着——如果以为我会这么说那就大错特错了!相反在我心中再也没有能像叙述性诡计这样让我如此深恶痛绝的事物了!什么让世界翻转啊别开玩笑了!那是因为作者一直在对读者撒谎,世界反转了也是当然的啊!假比赛什么的,并不是这种东西哦!并不结果止作中作,这些全都不行!这并不是私情!而是激情!本打算忍耐的还是说出来了啊!所谓物语正是世界本身,将其从根底开始倾覆之时,世界本身就成为了谎言,我怎么可能认同这种理论!把人当做笨蛋也得有个限度!别向读者撒娇了!别想不出崭新的物理性诡计就理所当然的欺骗读者!有本事别欺骗读者去欺骗侦探啊!可恶!明明那么相信你的!明明相信着却被背叛了!推理作家什么的都是骗子!叙述性诡计什么的,凭什么这种方便的开挂技能能被认同啊!明明是一生只能用一次的禁招吧!在房子里放置机关,紧盯时刻表,故意破坏尸体,身份替换,变成双胞胎!叙述性诡计全靠这些了所以才没办法被映像化或动画化哦!啊,等等!最后把我的话听完!门铃什么的也别随便无视哦小胃镜!”
 
 “叙述性诡计可说是推理小说的最后堡垒,说它是难以攻破的铜墙铁壁也不为过——除了叙述性诡计之外,再也没有什么能够令作者感到更为舒适,更为开心,更为愉悦。除此之外不可比拟。除此之外不复存在。我在说到谜题的时候,大部分时候都将它和推理小说看作是一个意思,因此无论文字如何转换——无论怎样强调它是谜题,它是谜题,它是谜题,对我来说它与推理小说根本就是同样的东西。然而我在这里想要擅自地提出一个独特而有趣的说法、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在谜题这一大的范围内,叙述性诡计只存在于推理小说之中。说到谜题,我首先就会想到推理小说。然而我原本就是一个濒临灭绝的根本主义者,拿我来做例子也许有失妥当。一说到谜题,它所包含的分类还是很广泛的吧。有人会首先想到电视剧,也有人会首先联想到周刊少年漫画。也有人会想到动画或者是电影。虽然我不觉得会有人首先想到广播剧,然而这也不代表想到了会是什么坏事。然而,不管谜题涵盖了多少类别,无论谜这一元素与何种媒体进行了怎样的结合,不论其他的媒体从中夺取了多少份额,单单只有叙述性诡计,仅存在于推理小说之中。其余的媒体就算想要尝试也一定会失败——当然成功的案例也是有的,只是总会带着点违和的感觉吧。包含着叙述性诡计的推理小说也经常被说成映像化不可能——那是当然的。这并不是什么夸张的说法。叙述性诡计,不可复制。这是相当严肃的法则。正因无法图像化,叙述性诡计才得以成立。叙述的诡计,语言的诡计。密室诡计,不在场证明诡计,推理小说界从不乏各种精妙的诡计,然而只有叙述性诡计被限定在推理小说之中。另外,正因拥有着叙述性诡计这一必杀武器,推理小说才能在如今这个脱离印刷品的电子时代占据一席之地,保有一定的权威。让我来打个比方吧,如果以映像为载体讲述叙述性诡计,那会变的怎么样呢?来试着想象一下吧。有人曾说过,对于我们这样承担着未来的孩子来说,最重要的并非腕力和智力,而是想象力。什么?你说谁都没说过这样的话?那这可真是一个令人悲哀的时代啊。嗯——就决定让一个人来扮演两个角色吧。演员同时出演兄弟两人的角色。那么无须解释,观众自然会将这两人当做是双胞胎吧。然而最后交代事情真相的时候,其实两人并非是双胞胎——之类的。嗯,虽然只是想随便造个例子,这意外的,好像可以成立啊。糟糕,论点错乱了。我明明是想证明叙述性诡计没法被映像化的——不过果然——无法否认其中还是有勉强的地方。如果将同样的例子放在小说里一定会更有趣吧。每个人的爱好不同,我并没打算踏入这暧昧的领域。然而假如真的用了刚才我所说的例子,“不对啊,如果不是双胞胎根本就不会长得这么像啊”,最后一定会被这么吐槽的吧。在文章里的话就能简单地蒙混过关了——经常有人说百闻不如一见这句话呢,正是如此。在这个场合应该说成是白读不如一视听,虽然这里还有必要重新斟酌一下语句——嘛,让我们干脆地回到之前的话题吧。叙述性诡计是推理小说所独特,独有的。直接将这一规则视为前提如何呢。然而不仅局限于推理小说,你不觉得但凡是小说,其中多多少少都包含着一些叙述性诡计吗?这么一说,与其说叙述性诡计所持有的特征是诡计,不如说它是一种修辞吧。简单地打个比方,假设这里有一册不包含任何叙述性诡计的推理小说,并且限定作者要尽可能地不去使用任何叙述性诡计,那么某个登场人物的介绍不得不变成——“他的姓名是某某某,嘛他就是之后那起案件的犯人,不过现在还没有人知道”。当然这是极限中的极限,说是公平,不如说根本就是笨蛋一般的正直。嘛虽说这个例子有些偏离目的,总的来说还未脱离本质。毕竟是小说,完全与修辞无缘是不可能的——在登场人物的介绍页上就被标注了上“犯人”的犯人不会存在的吧?脱离推理小说来说说恋爱小说吧。“在此之后争吵不断的男女主角最后悔在一起的,所以请放心阅读吧”,如果在小说的第一行就写上这么一句话,谁还会有兴趣读下去?虽然这种设定也许会成为一种卖点也说不定。不管怎么说,阅读的心境总归是变了。“这家伙虽然以敌人的身份登场,但是最后他会变成一个好人的”之类的,写明了就没意思了吧。为了小说演绎的效果,叙述性诡计是必要的。说到这儿我还想说,就像是企业合并一般,任何小说几乎都带有推理小说的元素——啊,也许你不知道,在推理小说界曾经有着这样的风潮。怎么说呢,就是可以将畅销小说全部当做推理小说来看待的草率时代呢——如此这般展开话题大概会变得难以收拾吧,这与我想说的话题也有些偏离,在此就不深入了,然而所有的小说都包含着诡计,叙述性诡计这一事实,实在是非常的有趣。起码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这实在是非常刺激的事实。你问我为什么这么说?那是因为由此,作者与读者的对立构造变得更加明确了。对立构造——或者说对决构造。判断作者与读者究竟孰强孰弱的风潮曾经存在,而现在也保有其当时的命脉。这也就是指所谓的本格推理小说。并非由作者来取悦读者,而是由作者来欺骗读者。读者这一边也并非是为了消遣,而是为了看穿作者的圈套来阅读小说。为了不被作者所欺骗,全神贯注地阅读小说。事实上我也认为这才是阅读推理小说的正确方法哦。“开心地被作者欺骗也没什么不好的吧?”,“比起这种乖僻的阅读方法,什么都不想地去阅读,最后老老实实地大吃一惊不是也挺好的”。中学的时候我也曾收到过不少这般不冷不热的忠告,然而我对此快要流泪一般地敬谢不敏。虽然他们也许是出于好心而亲切地告诉我那些,然而我实在不知道他们说的都是些什么。他们明明什么都不明白。“这个诡计被我看穿啦”,“居然想用这种廉价的圈套来骗人,简直笑死我了”,“写出这种烂作的人居然能被称作是推理作家,这本身才是最大的谜题吧!”每当痛骂着那些拙劣的诡计时,我那跃动的心,他们那些人永远不会明白。看穿那些推理小说的诡计后,从我口中脱出的台词可谓是宣告着对战的胜利。如果我说,“这个谜题所包含的诡计还算简单吧”,那便是一场精彩对决之后我给予对手的赞美言辞。相反,如若我说,“在最后的解密环节之前完全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那绝对不是赞美,而是否定它的说法。如果有好好地铺就伏线,谜题本应被顺利解开的。然而看完了这则诡计却没办法看穿它,只能说明作品本身就很拙劣。这可是我的心里话哦。再重复一遍,作者与读者真刀真枪的对决,作者与读者智慧的比拼——这才是阅读推理小说的正确方法。话虽如此,然而真正优秀的作者也会高高兴兴地输给读者。更加优秀的作者则偶尔会故意安排容易被看穿的诡计来取悦读者。嘛,如此成熟的推理作家实在是很少见了。再稍微展开一下话题,也有读者在阅读推理小说时会从最后开始读,这你可知道吗?会做出这种可怕事情的人毫无疑问是存在着的,然而作为取乐的途径,这种阅读方法确实没错。虽然对作者来说这也许是一种出其不意的阅读方法,然而知晓结论再来看推理小说也别有一番味道。我个人也有重复去看过同一本推理小说——作者究竟是如何欺骗读者的,思考这一问题的过程绝非是徒劳的。相反甚至很有趣——虽然我并不想说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人们的互相欺骗,但我对那种欺骗的系统确实很感兴趣。那么,可以说是那欺骗系统象征的推理小说的物语,叙述性诡计在其中,具有着最强的倾向性。嗯?你像是摆着一张正期待着我差不多可以结束话题了的脸呢,不过我可不会就此结束哦。相反现在,才刚进入主题。那么接下来,嘛,虽然很难用语言来表达,虽然我不断重复强调这是真刀真枪的对决,说到这个份上了再一口气推翻它实在是让人心痛,然而老实说推理小说说到底,也只不过是纸面上的东西而已。虽然说不上是虚假比赛,总会让人有一种还未比试就已定下胜负的感觉——既然说是比试,那就必须手持木刀相向对决。嘛,也许说是游戏更加接近其本质吧。只是如果将叙述性诡计特殊化来考虑,那么就又变得不一样了——也说不定。如果说普通的推理小说是间接的欺骗,那么使用了叙述性诡计的推理小说则是直接的欺骗——并非是由犯人来欺骗警察或侦探,而是首先由作者来欺骗读者,这方面的倾向性更强一些。虽然坦白来说,我并不觉得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然而对一般人来说,其间还是有差别的。叙述性诡计与其他诡计之间有着明确的界限。当然,犯人设下陷阱去欺骗读者,这一行为本身在构造上就是不成立的。无法成立。那种超越了次元的——并且超越了一般顺逆关系的诡计,并不存在成立的意义。对我来说便更是如此。嘛,之后也会有机会提到超次元诡计这一话题,在这儿我也不准备多说。在普通的推理小说中,犯人是不可能意识着读者的视线来采取行动的。如果他能意识到读者,那么就像刚才所说的,他也必定能意识到警察,意识到侦探,甚至意识到整个世间。正因为他无法意识到读者的存在,读者才能从他的骗术中得到恩惠,或者说跟着占了点光。宗旨,直到读完全文为止,读者从未脱离读者这一身份——然而叙述性诡计则并非如此。叙述性诡计并非是犯人可以参与其中的诡计。如果硬将名为叙述性诡计之罪冠到小说中犯人的头上,那这无疑是一桩冤罪,让犯人本人无法忍受的冤罪。这里我必须阐明一件事——我必须给叙述性诡计做一个简单的定义。来说一说最常见的叙述性诡计吧,对了,就是例如将一个男性角色像女性角色一样来描写。将他的名字设定为“薰”,说他是“曲线纤细”,“拥有着女性独有的声线”之类的,然而到故事的最后,他其实并非女性而是男性,因此犯罪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像这样揭开真相,读者也会一起感到震惊。如果将他设定为一个一直穿着女装的男性,或者说他是为了犯罪而伪装自己的性别,那么情况就又有所改变了。在这种情况下,是作为犯人的他自发地去欺骗周围的人,作者只是忠实地将其描写出来了而已,因此不能算作是叙述性诡计。并非是叙述性诡计,而是在犯人的思想中存在着诡计。然而叙述性诡计并非如此,他周围的人们都把他当做是一个普通男性来认识,他本人也并未持有任何想去伪装性别的意志,只是作者将他当作女性去描写,而你也将他当做是女性去认识,这才是所谓的叙述性诡计。虽然是有些纠结于细节的吹毛求疵的定义,如果能正确地认识到叙述性诡计也好,否则话题就没办法继续下去了——你也想要把话题继续下去的吧?当然,我说所有的小说都是叙述性诡计也是因为包含着这一层意思。作者在欺骗读者这种说法放在推理小说的世界还好,将一般不太能听到的东西演绎出来,以此打动读者,理所应当被铺设的诡计,理所应当被铺设的修辞。就是这么一回事哦。叙述性诡计不仅是一种修辞,并且小说也不仅是单纯的铅字与文章,在此之上,所有的小说都被设下了叙述性诡计,这也是理所应当的。为了不让接下去的话题变得更加复杂,在这里我也想精确地做一个区分呢。嘛这也许也只是一种没什么特殊意义的行为,没什么特殊意义的动作罢了。事实上我认为,作为仅限于在推理小说中才能使用的诡计——叙述性诡计拥有着很难运用的地方。如果作者不在某种程度上加以自制,加以自重,那么小说会变成什么样就不知道了。虽然也不是说一定会变得不好,但你不觉得作为作者还是有那么一点谦虚心会比较好吗?虽然混入了一点私情,我个人就不太喜欢在作中作中设置叙述性诡计的模式呢。也许你会怀疑真的有这样的作品吗,意外来说确实存在哦。并且已经有五十年的历史了。从它所持有的广义来说,说不定在百年以前就已经存在了。然而明明是叙述性诡计却根本没有面向读者来讲述,因此我才说不喜欢这种类型,或者说不擅长对付这种类型。嘛这归根结底也只是喜好问题,没法勉强你认同我啊。虽然是很想这样勉强的!非常想!那么接下来总算要告别前言进入正题了……是啊?现在开始才进入主题哦?刚才所讲的,全部只是为了调整一下起跑线而已。热一下身而已。不要这么愣着看我嘛,好像嫌我话很多一样。所以我才说新手很麻烦嘛。明明关于叙述性诡计最重要的部分,肝心的部分我还完全没触及到呢——也就是说,我还完全没有讲到,为什么要说叙述性诡计是推理小说最后的堡垒这个话题呢。等说明完其中缘由之后,还得说一下它为什么不会过时的理由吧?久等了呢。我也并不是想装腔作势,就爽快地一次说完吧。那是因为叙述性诡计,它的应用范围实在是不同寻常的,令人可怕的广泛。并且也不存在一旦使用过一次就不能再使用第二次的诡计。与密室诡计或者不在场证明诡计的区别也就在这儿——状况啊,登场人物啊,只要稍加摆弄这些通常设定,叙述性诡计就能够无限次地使用。当然,作者的创意水准在其中也是不可欠缺的——这岂止是便利,甚至可以说是完美的机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几乎与万能药相似的叙述性诡计,不可能无法成为永远的堡垒啊。推理小说在整个谜题的范畴内仿佛是原点一般的有着专横的权力,或者说它勉强能够一直保持命脉的缘由,正是因为它所拥有的这独特性吧。份额也好,权威也好,在其之前的问题。虽然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没有办法构成证据,然而事实上只要去书店的推理小说区转转,可以被称作是现代名作的作品,无论国内外,基本上都包含着叙述性诡计哦——物理性诡计到了现在已经可以说是少数派了。嘛,毕竟需要加上画面才能理解的诡计,更适合电视或者漫画吧。在一篇说明性的文章里多加说明,反而显得文章除了说明什么都没有了——硬要在说明文里使用诡计也不太可行吧。在看完一部优秀推理小说的解决篇后,我通常会用“仿佛世界反转一般”这样的语句来表达自己的感想,那么最有效率,或者说拥有最高确率能使读者感受到世界反转的,就是叙述性诡计了吧。不对不对,根据情况不同,也许甚至能给予读者世界崩坏的读后感。正因如此,我对作为推理小说最后堡垒的叙述性诡计,深深地迷恋着——如果以为我会这么说那就大错特错了!相反在我心中再也没有能像叙述性诡计这样让我如此深恶痛绝的事物了!什么让世界翻转啊别开玩笑了!那是因为作者一直在对读者撒谎,世界反转了也是当然的啊!假比赛什么的,并不是这种东西哦!并不结果止作中作,这些全都不行!这并不是私情!而是激情!本打算忍耐的还是说出来了啊!所谓物语正是世界本身,将其从根底开始倾覆之时,世界本身就成为了谎言,我怎么可能认同这种理论!把人当做笨蛋也得有个限度!别向读者撒娇了!别想不出崭新的物理性诡计就理所当然的欺骗读者!有本事别欺骗读者去欺骗侦探啊!可恶!明明那么相信你的!明明相信着却被背叛了!推理作家什么的都是骗子!叙述性诡计什么的,凭什么这种方便的开挂技能能被认同啊!明明是一生只能用一次的禁招吧!在房子里放置机关,紧盯时刻表,故意破坏尸体,身份替换,变成双胞胎!叙述性诡计全靠这些了所以才没办法被映像化或动画化哦!啊,等等!最后把我的话听完!门铃什么的也别随便无视哦小胃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