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院坂黑貓談敘述性詭計

「敘述性詭計可說是推理小說的最後堡壘,說它是難以攻破的銅牆鐵壁也不為過——除了敘述性詭計之外,再也沒有什麼能夠令作者感到更為舒適,更為開心,更為愉悅。除此之外不可比擬。除此之外不復存在。我在說到謎題的時候,大部分時候都將它和推理小說看作是一個意思,因此無論文字如何轉換——無論怎樣強調它是謎題,它是謎題,它是謎題,對我來說它與推理小說根本就是同樣的東西。然而我在這裡想要擅自地提出一個獨特而有趣的說法、一個不可改變的事實——在謎題這一大的範圍內,敘述性詭計只存在於推理小說之中。說到謎題,我首先就會想到推理小說。然而我原本就是一個瀕臨滅絕的根本主義者,拿我來做例子也許有失妥當。一說到謎題,它所包含的分類還是很廣泛的吧。有人會首先想到電視劇,也有人會首先聯想到周刊少年漫畫。也有人會想到動畫或者是電影。雖然我不覺得會有人首先想到廣播劇,然而這也不代表想到了會是什麼壞事。然而,不管謎題涵蓋了多少類別,無論謎這一元素與何種媒體進行了怎樣的結合,不論其他的媒體從中奪取了多少份額,單單只有敘述性詭計,僅存在於推理小說之中。其餘的媒體就算想要嘗試也一定會失敗——當然成功的案例也是有的,只是總會帶著點違和的感覺吧。包含著敘述性詭計的推理小說也經常被說成映像化不可能——那是當然的。這並不是什麼誇張的說法。敘述性詭計,不可複製。這是相當嚴肅的法則。正因無法圖像化,敘述性詭計才得以成立。敘述的詭計,語言的詭計。密室詭計,不在場證明詭計,推理小說界從不乏各種精妙的詭計,然而只有敘述性詭計被限定在推理小說之中。另外,正因擁有著敘述性詭計這一必殺武器,推理小說才能在如今這個脫離印刷品的電子時代占據一席之地,保有一定的權威。讓我來打個比方吧,如果以映像為載體講述敘述性詭計,那會變的怎麼樣呢?來試著想像一下吧。有人曾說過,對於我們這樣承擔著未來的孩子來說,最重要的並非腕力和智力,而是想像力。什麼?你說誰都沒說過這樣的話?那這可真是一個令人悲哀的時代啊。嗯——就決定讓一個人來扮演兩個角色吧。演員同時出演兄弟兩人的角色。那麼無須解釋,觀眾自然會將這兩人當做是雙胞胎吧。然而最後交代事情真相的時候,其實兩人並非是雙胞胎——之類的。嗯,雖然只是想隨便造個例子,這意外的,好像可以成立啊。糟糕,論點錯亂了。我明明是想證明敘述性詭計沒法被映像化的——不過果然——無法否認其中還是有勉強的地方。如果將同樣的例子放在小說里一定會更有趣吧。每個人的愛好不同,我並沒打算踏入這曖昧的領域。然而假如真的用了剛才我所說的例子,「不對啊,如果不是雙胞胎根本就不會長得這麼像啊」,最後一定會被這麼吐槽的吧。在文章里的話就能簡單地矇混過關了——經常有人說百聞不如一見這句話呢,正是如此。在這個場合應該說成是白讀不如一視聽,雖然這裡還有必要重新斟酌一下語句——嘛,讓我們乾脆地回到之前的話題吧。敘述性詭計是推理小說所獨特,獨有的。直接將這一規則視為前提如何呢。然而不僅局限於推理小說,你不覺得但凡是小說,其中多多少少都包含著一些敘述性詭計嗎?這麼一說,與其說敘述性詭計所持有的特徵是詭計,不如說它是一種修辭吧。簡單地打個比方,假設這裡有一冊不包含任何敘述性詭計的推理小說,並且限定作者要儘可能地不去使用任何敘述性詭計,那麼某個登場人物的介紹不得不變成——「他的姓名是某某某,嘛他就是之後那起案件的犯人,不過現在還沒有人知道」。當然這是極限中的極限,說是公平,不如說根本就是笨蛋一般的正直。嘛雖說這個例子有些偏離目的,總的來說還未脫離本質。畢竟是小說,完全與修辭無緣是不可能的——在登場人物的介紹頁上就被標註了上「犯人」的犯人不會存在的吧?脫離推理小說來說說戀愛小說吧。「在此之後爭吵不斷的男女主角最後悔在一起的,所以請放心閱讀吧」,如果在小說的第一行就寫上這麼一句話,誰還會有興趣讀下去?雖然這種設定也許會成為一種賣點也說不定。不管怎麼說,閱讀的心境總歸是變了。「這傢伙雖然以敵人的身份登場,但是最後他會變成一個好人的」之類的,寫明了就沒意思了吧。為了小說演繹的效果,敘述性詭計是必要的。說到這兒我還想說,就像是企業合併一般,任何小說幾乎都帶有推理小說的元素——啊,也許你不知道,在推理小說界曾經有著這樣的風潮。怎麼說呢,就是可以將暢銷小說全部當做推理小說來看待的草率時代呢——如此這般展開話題大概會變得難以收拾吧,這與我想說的話題也有些偏離,在此就不深入了,然而所有的小說都包含著詭計,敘述性詭計這一事實,實在是非常的有趣。起碼對於我這樣的人來說,這實在是非常刺激的事實。你問我為什麼這麼說?那是因為由此,作者與讀者的對立構造變得更加明確了。對立構造——或者說對決構造。判斷作者與讀者究竟孰強孰弱的風潮曾經存在,而現在也保有其當時的命脈。這也就是指所謂的本格推理小說。並非由作者來取悅讀者,而是由作者來欺騙讀者。讀者這一邊也並非是為了消遣,而是為了看穿作者的圈套來閱讀小說。為了不被作者所欺騙,全神貫注地閱讀小說。事實上我也認為這才是閱讀推理小說的正確方法哦。「開心地被作者欺騙也沒什麼不好的吧?」,「比起這種乖僻的閱讀方法,什麼都不想地去閱讀,最後老老實實地大吃一驚不是也挺好的」。中學的時候我也曾收到過不少這般不冷不熱的忠告,然而我對此快要流淚一般地敬謝不敏。雖然他們也許是出於好心而親切地告訴我那些,然而我實在不知道他們說的都是些什麼。他們明明什麼都不明白。「這個詭計被我看穿啦」,「居然想用這種廉價的圈套來騙人,簡直笑死我了」,「寫出這種爛作的人居然能被稱作是推理作家,這本身才是最大的謎題吧!」每當痛罵著那些拙劣的詭計時,我那躍動的心,他們那些人永遠不會明白。看穿那些推理小說的詭計後,從我口中脫出的台詞可謂是宣告著對戰的勝利。如果我說,「這個謎題所包含的詭計還算簡單吧」,那便是一場精彩對決之後我給予對手的讚美言辭。相反,如若我說,「在最後的解密環節之前完全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那絕對不是讚美,而是否定它的說法。如果有好好地鋪就伏線,謎題本應被順利解開的。然而看完了這則詭計卻沒辦法看穿它,只能說明作品本身就很拙劣。這可是我的心裡話哦。再重複一遍,作者與讀者真刀真槍的對決,作者與讀者智慧的比拼——這才是閱讀推理小說的正確方法。話雖如此,然而真正優秀的作者也會高高興興地輸給讀者。更加優秀的作者則偶爾會故意安排容易被看穿的詭計來取悅讀者。嘛,如此成熟的推理作家實在是很少見了。再稍微展開一下話題,也有讀者在閱讀推理小說時會從最後開始讀,這你可知道嗎?會做出這種可怕事情的人毫無疑問是存在著的,然而作為取樂的途徑,這種閱讀方法確實沒錯。雖然對作者來說這也許是一種出其不意的閱讀方法,然而知曉結論再來看推理小說也別有一番味道。我個人也有重複去看過同一本推理小說——作者究竟是如何欺騙讀者的,思考這一問題的過程絕非是徒勞的。相反甚至很有趣——雖然我並不想說這個世界本身就是人們的互相欺騙,但我對那種欺騙的系統確實很感興趣。那麼,可以說是那欺騙系統象徵的推理小說的物語,敘述性詭計在其中,具有著最強的傾向性。嗯?你像是擺著一張正期待著我差不多可以結束話題了的臉呢,不過我可不會就此結束哦。相反現在,才剛進入主題。那麼接下來,嘛,雖然很難用語言來表達,雖然我不斷重複強調這是真刀真槍的對決,說到這個份上了再一口氣推翻它實在是讓人心痛,然而老實說推理小說說到底,也只不過是紙面上的東西而已。雖然說不上是虛假比賽,總會讓人有一種還未比試就已定下勝負的感覺——既然說是比試,那就必須手持木刀相向對決。嘛,也許說是遊戲更加接近其本質吧。只是如果將敘述性詭計特殊化來考慮,那麼就又變得不一樣了——也說不定。如果說普通的推理小說是間接的欺騙,那麼使用了敘述性詭計的推理小說則是直接的欺騙——並非是由犯人來欺騙警察或偵探,而是首先由作者來欺騙讀者,這方面的傾向性更強一些。雖然坦白來說,我並不覺得這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別,然而對一般人來說,其間還是有差別的。敘述性詭計與其他詭計之間有著明確的界限。當然,犯人設下陷阱去欺騙讀者,這一行為本身在構造上就是不成立的。無法成立。那種超越了次元的——並且超越了一般順逆關係的詭計,並不存在成立的意義。對我來說便更是如此。嘛,之後也會有機會提到超次元詭計這一話題,在這兒我也不準備多說。在普通的推理小說中,犯人是不可能意識著讀者的視線來採取行動的。如果他能意識到讀者,那麼就像剛才所說的,他也必定能意識到警察,意識到偵探,甚至意識到整個世間。正因為他無法意識到讀者的存在,讀者才能從他的騙術中得到恩惠,或者說跟著占了點光。宗旨,直到讀完全文為止,讀者從未脫離讀者這一身份——然而敘述性詭計則並非如此。敘述性詭計並非是犯人可以參與其中的詭計。如果硬將名為敘述性詭計之罪冠到小說中犯人的頭上,那這無疑是一樁冤罪,讓犯人本人無法忍受的冤罪。這裡我必須闡明一件事——我必須給敘述性詭計做一個簡單的定義。來說一說最常見的敘述性詭計吧,對了,就是例如將一個男性角色像女性角色一樣來描寫。將他的名字設定為「薰」,說他是「曲線纖細」,「擁有著女性獨有的聲線」之類的,然而到故事的最後,他其實並非女性而是男性,因此犯罪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像這樣揭開真相,讀者也會一起感到震驚。如果將他設定為一個一直穿著女裝的男性,或者說他是為了犯罪而偽裝自己的性別,那麼情況就又有所改變了。在這種情況下,是作為犯人的他自發地去欺騙周圍的人,作者只是忠實地將其描寫出來了而已,因此不能算作是敘述性詭計。並非是敘述性詭計,而是在犯人的思想中存在著詭計。然而敘述性詭計並非如此,他周圍的人們都把他當做是一個普通男性來認識,他本人也並未持有任何想去偽裝性別的意志,只是作者將他當作女性去描寫,而你也將他當做是女性去認識,這才是所謂的敘述性詭計。雖然是有些糾結於細節的吹毛求疵的定義,如果能正確地認識到敘述性詭計也好,否則話題就沒辦法繼續下去了——你也想要把話題繼續下去的吧?當然,我說所有的小說都是敘述性詭計也是因為包含著這一層意思。作者在欺騙讀者這種說法放在推理小說的世界還好,將一般不太能聽到的東西演繹出來,以此打動讀者,理所應當被鋪設的詭計,理所應當被鋪設的修辭。就是這麼一回事哦。敘述性詭計不僅是一種修辭,並且小說也不僅是單純的鉛字與文章,在此之上,所有的小說都被設下了敘述性詭計,這也是理所應當的。為了不讓接下去的話題變得更加複雜,在這裡我也想精確地做一個區分呢。嘛這也許也只是一種沒什麼特殊意義的行為,沒什麼特殊意義的動作罷了。事實上我認為,作為僅限於在推理小說中才能使用的詭計——敘述性詭計擁有著很難運用的地方。如果作者不在某種程度上加以自制,加以自重,那么小說會變成什麼樣就不知道了。雖然也不是說一定會變得不好,但你不覺得作為作者還是有那麼一點謙虛心會比較好嗎?雖然混入了一點私情,我個人就不太喜歡在作中作中設置敘述性詭計的模式呢。也許你會懷疑真的有這樣的作品嗎,意外來說確實存在哦。並且已經有五十年的歷史了。從它所持有的廣義來說,說不定在百年以前就已經存在了。然而明明是敘述性詭計卻根本沒有面向讀者來講述,因此我才說不喜歡這種類型,或者說不擅長對付這種類型。嘛這歸根結底也只是喜好問題,沒法勉強你認同我啊。雖然是很想這樣勉強的!非常想!那麼接下來總算要告別前言進入正題了……是啊?現在開始才進入主題哦?剛才所講的,全部只是為了調整一下起跑線而已。熱一下身而已。不要這麼愣著看我嘛,好像嫌我話很多一樣。所以我才說新手很麻煩嘛。明明關於敘述性詭計最重要的部分,肝心的部分我還完全沒觸及到呢——也就是說,我還完全沒有講到,為什麼要說敘述性詭計是推理小說最後的堡壘這個話題呢。等說明完其中緣由之後,還得說一下它為什麼不會過時的理由吧?久等了呢。我也並不是想裝腔作勢,就爽快地一次說完吧。那是因為敘述性詭計,它的應用範圍實在是不同尋常的,令人可怕的廣泛。並且也不存在一旦使用過一次就不能再使用第二次的詭計。與密室詭計或者不在場證明詭計的區別也就在這兒——狀況啊,登場人物啊,只要稍加擺弄這些通常設定,敘述性詭計就能夠無限次地使用。當然,作者的創意水準在其中也是不可欠缺的——這豈止是便利,甚至可以說是完美的機能。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幾乎與萬能藥相似的敘述性詭計,不可能無法成為永遠的堡壘啊。推理小說在整個謎題的範疇內仿佛是原點一般的有著專橫的權力,或者說它勉強能夠一直保持命脈的緣由,正是因為它所擁有的這獨特性吧。份額也好,權威也好,在其之前的問題。雖然這只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沒有辦法構成證據,然而事實上只要去書店的推理小說區轉轉,可以被稱作是現代名作的作品,無論國內外,基本上都包含著敘述性詭計哦——物理性詭計到了現在已經可以說是少數派了。嘛,畢竟需要加上畫面才能理解的詭計,更適合電視或者漫畫吧。在一篇說明性的文章里多加說明,反而顯得文章除了說明什麼都沒有了——硬要在說明文里使用詭計也不太可行吧。在看完一部優秀推理小說的解決篇後,我通常會用「仿佛世界反轉一般」這樣的語句來表達自己的感想,那麼最有效率,或者說擁有最高確率能使讀者感受到世界反轉的,就是敘述性詭計了吧。不對不對,根據情況不同,也許甚至能給予讀者世界崩壞的讀後感。正因如此,我對作為推理小說最後堡壘的敘述性詭計,深深地迷戀著——如果以為我會這麼說那就大錯特錯了!相反在我心中再也沒有能像敘述性詭計這樣讓我如此深惡痛絕的事物了!什麼讓世界翻轉啊別開玩笑了!那是因為作者一直在對讀者撒謊,世界反轉了也是當然的啊!假比賽什麼的,並不是這種東西哦!並不結果止作中作,這些全都不行!這並不是私情!而是激情!本打算忍耐的還是說出來了啊!所謂物語正是世界本身,將其從根底開始傾覆之時,世界本身就成為了謊言,我怎麼可能認同這種理論!把人當做笨蛋也得有個限度!別向讀者撒嬌了!別想不出嶄新的物理性詭計就理所當然的欺騙讀者!有本事別欺騙讀者去欺騙偵探啊!可惡!明明那麼相信你的!明明相信著卻被背叛了!推理作家什麼的都是騙子!敘述性詭計什麼的,憑什麼這種方便的開掛技能能被認同啊!明明是一生只能用一次的禁招吧!在房子裡放置機關,緊盯時刻表,故意破壞屍體,身份替換,變成雙胞胎!敘述性詭計全靠這些了所以才沒辦法被映像化或動畫化哦!啊,等等!最後把我的話聽完!門鈴什麼的也別隨便無視哦小胃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