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是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固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态。
认识论
人对于客观事物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人们的认识发展,是由生动直观到抽象思维,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感觉、知觉与印象,属于生动直观与感性认识的阶段;概念、判断与推理,属于抽象思维与理性认识的的阶段。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