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1月22日 第47周 星期五
代人,时大变了。
我们生活在大地上,但我们的梦想超越天空。
形式逻辑/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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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是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固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态。
认识论
人对于客观事物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人们的认识发展,是由生动直观到抽象思维,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感觉、知觉与印象,属于生动直观与感性认识的阶段;概念、判断与推理,属于抽象思维与理性认识的的阶段。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1]
事物的属性
- 一个事物的性质[2]与关系[3],都叫做事物的属性。
- 一个个别事物的形状、颜色、气味、动作、以及其他的较复杂的运动形态,都是它的性质。
- 一个个别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联系、关系,都是其与其他事物之间的一种关系
一个事物与另一个事物的异同,即彼此之间属性的异同。
由于事物属性之间的异同,客观世界就形成了诸多事物类。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就形成一类,具有不同属性的事物就分别形成不同的类。[4]
- 可以将苹果和梨分别视为两类事物,这是因为,苹果这个类的共同属性和梨这个类的共同属性是不同的。[5]
组成某类的个别事物,叫做某类的分子。分子和类之间,有“属于”的关系。
- 同样的,苹果和梨又是属于“水果”这个类的分子。